首页 → 名言 → 美文
有關系列產品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寫 有關系列產品代理合同范本
日期:2023-03-19 19:44:00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有關系列產品代理合同范本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
为你推荐:
  • 內心崩潰的句子
  • 有關系列產品代理合同范本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系列產品代理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系列產品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的產品全面推向國際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之“”系列之不銹鋼產品,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產品:本協議所稱產品,由甲方生產的“”系列之不銹鋼產品。

      2、代理經銷區域:

      3、代理期限:xx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雙方可提前續約,在同等情況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第二條 代理方式

      1、乙方通過自身渠道(包括建立自己的銷售網絡)在所屬代理區域內的客戶推廣及銷售甲方“”之系列產品。

      2、乙方在收到代理區域內的客戶訂單后通知甲方按要求供貨,并由甲方負責貨運及運輸費用。

      第三條 貨款的結算及傭金

      乙方負責與客戶進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客戶的貨物訂金后,應及時按要求供貨及發貨,貨款至客戶與乙方結算完畢后,由乙方扣除貨款(含訂金)的'%作為傭金后將余款支付乙方。

      第四條 訂貨及發貨

      1.每次訂貨,乙方傳真客戶的訂單給甲方,甲方確認后回傳乙方。

      2.甲方按照客戶要求的型號、尺寸、顏色、品質、數量供貨及按指定的地點發貨。

      3.倘若甲方所發貨物與訂單內容有不符者,或貨物的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由此造成的換貨或退貨要求應由甲方負責與客戶協調處理,并承擔所有運費,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區域獨家經銷保證,凡屬該區域的相關購買信息甲方須反饋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區域銷售甲方產品。

      2、甲方保證在乙方提出供貨要求后及時發貨,并保證代理產品足額供應。

      3、甲方應提供乙方相關授權代理證書,保證乙方具有在代理區域內的合法代理權及經營權。

      4、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可以甲方的總代理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要求及時發貨,以致乙方不能依約交付貨物給第三方,對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仍須雙倍賠償乙方在該次交易中預期可得的傭金損失。

      2、如甲方未將乙方代理區域的相關購買信息反饋到乙方,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元。

      3、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無故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元。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合約或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八條其他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作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壹式貳份,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系列產品代理合同范本】相關文章:

    產品代理商合同范本02-17

    產品代理簡單版合同范本12-24

    能源產品代理銷售合同范本11-08

    產品代理合同范本3篇03-30

    軟件產品代理銷售合同范本03-02

    地區產品代理合同范本10-28

    產品代理權轉讓合同范本02-14

    產品代理銷售簡單版的合同范本12-24

    有關產品代理合同三篇10-13

    有關產品代理合同范文9篇01-31

    这里有更多你想看的
  • 非主流網名男生霸氣
    • 本类最新
    • 精品图文
    • 时尚
    • 新闻
    • 生活
    • 视觉
    • 微爱
      栏目ID=88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头条推荐

    热门推荐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