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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文合集6篇怎么寫 土地轉讓協議書怎么寫范文
日期:2023-03-11 01:42:37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精選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文合集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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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文合集6篇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范本《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

      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身份證號:

      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對該處土地現狀及四至界址已經確認,雙方就土地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土地使用證書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總面積 為540 平方米,現已平均劃分為八空(每空寬4.25米,前后長15.88米)。甲方為該土地的合法性和現狀負全責。甲方轉讓給乙方土地(以下簡稱該土地)位于東起第空至第空,總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土地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預付定金元整,建房開工前或 個月期滿應付清全部余款。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土地擁有處分權,轉讓該土地不存在法律法規上的障礙。

      2、甲方保證該轉讓土地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土地使用證無作任何抵押。

      第五條、權證辦理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房屋建成后,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含出讓金 國地稅等)均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如有不配合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3、房屋建成后,如果乙方須再將房屋轉讓或房屋所有權變更等,甲方應無償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預付定金,并償付違約金萬元以及房地產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如乙方反悔,預付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超過個月,甲方有權對該土地自行處置。

      第七條、協議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手印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憑祥市南山村蘇崇均后面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_____坐落(四至):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 面積:約_____畝 備注:(_____地)

      第三條 轉讓費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并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現 金

      4、支付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金:大寫:_____萬_____仟圓整(¥: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包方所建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根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包方新的承包關系,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如轉讓土地被國家依法征收、占用造成經濟損失,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7、乙方受讓后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第六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 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包方同意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發包單位(簽章):

      簽約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榷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榷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合同法》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同意租賃坡地給乙方使用。所以,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此制訂如下條款,希甲、乙雙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土地地址:美仁坡村委會定文村丘弄園。

      二、土地四至:東至涵泳坡地。南至瓊山變電站。西至水田圯。北至涵泳坡地。

      三、土地租賃期限:暫定陸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至202x年3月1日正。

      四、土地租金單價:每年每畝單價為:壹仟元整。

      五、土地總面積:坡地總面積約為:壹拾畝

      六、土地總租金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計算,再補壹萬元修路款土地租賃協議書七、付款方式:以丈量土地總面積清楚第二天內付清總土地租金。

      八、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土地發生爭議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解決好,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在租賃期限內無權干涉乙方的獨立經營權。

      3、在本協議書上甲方負責本村村民小組法人代表簽名及蓋公章。

      (二)乙方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并丈量土地面積落后當天付清六年租金。

      2、平整場地,修路,四周邊防護設施。

      3、乙方的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途中如某方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過甲、乙雙方再次協商同意補充條款,該條款與以上條款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小組執一份。

      本協議自從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及付款之日生效。 補充條款:租期滿后,不動產歸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村民小組

      (法人代表)簽名

      蓋章

      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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