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例會會議制度
為了及時準確溝通信息、協商決策、便于問題處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 例會分為日碰頭會、周例會、月例會。
1、日碰頭會,在特別重要時期或特別重要的事項、活動進行期間,可召開日碰頭會,每天早上上班前或下午下班前,由總經理或董事長或項目活動負責人組織及確定參加人員,時間一般控制在10-15分鐘。會議內容:每個參會人員依次首先匯報昨天碰頭會上安排給自己的工作完成情況、完成沒有?如沒完成,什么原因沒有完成?下一步準備采取什么措施完成,需要公司或其他部門怎么配合支持?然后匯報當天的其他工作安排。每個人發言后,總經理或董事長根據各部門工作匯報情況,最后進行總結、評價和統籌安排當天的工作。
2、周例會是全公司各部門第一負責人進行上周工作總結匯報,下周工作計劃、安排或調整,及經營問責的`會議。周例會進行時間為:每周一上午早8:10點進行。時間控制:30分鐘;會議內容和流程參照日碰頭會依次進行。
3、月例會由總經理、董事長或其委托人組織,綜合辦公室負責場地、記錄并即日編制紀要。紀要于第二工作日下發傳達學習。對特別重要的事件,如涉及形象公關、運營機密的須遵循保密制度執行。每月1—5日進行月例會,會議內容、形式由總經理或董事長臨時擬定。
4、參加例會要求:
4.1 月例會應提前一天把上月本部門工作總結,及所提問題、提議綱要遞交至公司綜合辦公室,便于會議準備;對于周例會、日碰頭會應
在會前做好充分準備,列好提綱,不允許無準備參會,提高會議議事質量、切實解決問題;
4.2參會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缺席,有重要任務安排須提前1天申請,向直接上級與組織者通報,否則按缺勤處理;
4.3會議中通訊工具一律改成振動或無聲,特殊事情須先舉手請示方可接聽;
4.4 參加會議要精力集中,每個參會人員都要積極發言;
4.5對會議暫時無結果的議題應客觀分析;
4.6會議上提出問題時,要求簡潔描述,不要將相關瑣碎事情帶到會議上。
4.7簡述正在做的和準備要做的事情,并對相關部門提出明確要求。
4.8對提出的問題或事項及其計劃與安排一定要公布,要與參會各部門進行溝通、修正。
5、不得隨意拖延例會,因故需延期召開,需由辦公室或相關部門通知各部門;
6、需要下發會議紀要的,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核批示后,經辦公室登記發出。各部門責任人簽收傳達落實主要工作內容。
7、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起草、解釋,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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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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