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場地租賃合作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之原則,經由雙方協商一致簽署并履行。
第二條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應遵守法律規定。
第三條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勤勉盡責并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章釋義
第四條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說明,下述概念系指:
1.合同:指本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過正式簽署書面協議加以修訂變更內容之書面文件。
2.法律規定:指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規定之統稱。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雙方
第五條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收費
第七條乙方應收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八條甲方支付律師費方式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3.甲方擬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眾發表《招股說明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能勝任上市工作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
第十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與甲方充分合作并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條甲方須如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十二條乙方在本市轄區之外的地區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甲方承擔交通、食宿及相關工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打字、復印、傳真、電郵、鑒定、查詢等費用。甲方須于乙方出差辦理法律事務之前2日向乙方一次性預支或同期支付上述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協助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工作范圍
(一)乙方工作項目:乙方擔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務地區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工作事項:
1.參與制訂甲方上市方案并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甲方制作上市申請材料;
3.草擬、審查、修改與甲方上市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聲明、承諾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關事項出具單項法律意見書;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綜合法律意見書及法律工作報告;
6.就證券管理部門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的反饋意見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7.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進行見證;
8.赴證券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就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與說明。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轄區內,乙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方式,與甲方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晤并辦理上市法律事務;
2.本市轄區之外,乙方采用全日制工作方式,辦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乙方工作人員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甲方法律事務承辦律師,處理甲方的法律事務;
2.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指派其它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十七條乙方工作準則
1.乙方指派之律師和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時獲悉甲方的商業秘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等,承擔保密責任;除甲方書面同意外,無論在本合同期內與否,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2.乙方指派律師和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并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指派人員在工作范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章乙方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業務的文件資料,并協助、配合乙方工作。
第十九條在本合同正常執行時,甲方未按約定及時和足額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不辦理或中止已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
第二十條乙方有權拒絕辦理違反法律規定的事務。
第八章合同變更與修改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內容如需變更,須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二十二條未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所簽署之補充協議或其它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式文本為中文;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置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后,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后,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柜(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其余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并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后如不報請甲方批準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于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應于_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于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核后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于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并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并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柜臺、貨架閑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后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b.如以后的空調費、采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后,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鑒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盡量配合,并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于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并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并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后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后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并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并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后方得營業,日后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并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雇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后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志的設置應符合甲方的整體布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核并收取一定費用后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柜(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于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余額及保證金余額,并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范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周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于)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斗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于專柜(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于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并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于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日后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后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于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但對于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布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作協議 [篇3]
項目抵押投資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與合作投資有關事宜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投資合作金額、性質與條件
1.1、投資金額:根據乙方申請批復的****1—2層地下商業城城市改造擴建項目資金需要,甲方同意為該項目投資金總額捌億元人民幣。
1.2、合作性質:項目由乙方全面負責經營管理,自負盈虧。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也不承擔投資風險。
1.3、合作條件:雙方確定合作期限為拾年。甲方投資的資金采取每年收取8%的貸款利息,款到一次性收取10%的回報。
1.4、一次性回報及手續費投資總額的10%,甲方投資到乙方賬戶,乙方按一次性結清。
二、本協議書簽訂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2.1、企業投資合作(貸款)申請報告。(及合作合同、章程、由工商局批準)
2.2、政府主管部門對立項報告的批復。
2.3、項目的科研報告及市發改委對可行性報告的批復文件。
2.4、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5、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掃描件蓋章)
三、基本操作程序
3.1、本協議簽署后甲方應赴乙方所在地實地考察項目,進一步核實項目的真實性。
3.2、甲方代表在考察完成后,如考察的項目實際情況屬實,甲、乙雙方即在乙方所在地正式簽署投資合作合同。第一筆款到乙方賬上當天即在項目公司所在地的當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公證費雙方各承擔一半)或律師見證。申報公證的投資合作合同內容不能背離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雙方需特別約定的條款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公證。
3.3、甲方在投資合作合同雙方簽章生效之時起拾伍個銀行工作日內將項目投資款捌億元人民幣匯入乙方所在地銀行的企業賬戶上。
3.4、****1-2層地下商業城投資款將根據“工程項目用款計劃表”和“工程項目形象進度表”以及負責按工程計劃要求組織施工建設。
四、其它相關約定
4.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所在經雙方協商后訂的補充協議內容皆為本協議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但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本協議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約的,雙方均可免責。
4.2、甲、乙雙方在動作過程中必須做到:不逾越、不欺詐、不泄密,協議條款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4.3、甲方到乙方項目所在地實地考察相關手續,乙方的文件資料必須真實,如
在考察或辦理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的資料與實際不符。則視乙方違約,如考察屬實后不投資視為甲方違約。
4.4、甲方到乙方項目所在地考察及辦理好合作投資合同相關手續的拾伍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將投資款捌億元匯入乙方賬戶。
4.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正副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協議條款執行完畢自動失效。
4.6、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后,如有乙方違約本協議,應承擔守約一方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7、甲、乙雙方以正式簽約合同條款為準。
此協議是合作合同條款一并有效。
甲方:****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2012年5月28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作協議 [篇4]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聯系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于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______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范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范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于每月______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______至晚上______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并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范圍內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范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范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為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并提供承租范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______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后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于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并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后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 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商場場地租賃合作協議 [篇5]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于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范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后,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后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xx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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