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例會制度
為了對每月機電工作進行總結和對下月工作任務提前做好規劃,促進各區隊、各部門機電人員的溝通與合作,集思廣益,提出創新性及科學性的工作方案,實現李家壕煤礦機電工作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知
1、時間:每月第一周周二上午九點
2、地點:辦公樓四樓會議室
3、議題:全礦當月機電所有事項及下月機電計劃安排
4、主持人:機電副總
5、參加單位、范圍、人員:
機電管理中心、機電管理中心技術員、班組長,設備維修車間、生產指揮中心、安全管理中心、信息管理部、選煤廠、綜采隊、綜掘隊、掘錨隊、運轉隊、機電隊、準備隊、車隊、水暖隊、供應科、調度室、機電工程監理員、其他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機電負責人、地面各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機電負責人、設備管理負責人、駐礦有機電業務的單位參加。
(注:如例會日期與星期六、日相沖突,時間有變更,機電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二、 會議內容:
1. 傳達貫徹公司及本礦關于機電管理方面的有關精神。
2. 下發各種管理制度、規范、標準、要求等,有針對性的學習相關的管理制度、系統圖紙、機電檢修標準和技術規范。
3. 機電管理中心通報各單位上月用水、用電情況。包括:
1)本礦及各單位用水、用電量及費用。
2)各單位用水、用電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何做好各單位的節能減排工作。
3)用水、用電違章處罰情況。
4)當月用水、用電工作安排及要求。
4. 各單位總結上月機電主要工作和本月份機電工作計劃以及機電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需礦協調解決的問題。各隊對完成下月工作有困難的,集體協商解決辦法,并落實督辦責任人。
5. 機電監理工程師通報各單位機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安排本月機電監理重點工作。
6. 安全管理中心通報上月安全檢查中機電方面存在的問題、處理情況、及考核情況,安排本月機電安全工作的重點。
7. 調度室通報本礦及各單位上月機電事故影響生產情況,包括影響原因、時間及處罰情況,并進行分析,提出檢修重點,制定相應措施,對各單位本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8. 機電管理中心通報上月設備檢查中各單位存在的問題、處理情況、處罰情況,通報本月全礦機電設備運行和機電管理考核情況,設備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采取措施等。設備組匯報本月檢查、維修、設備使用、設備配件采購消耗情況及存在問題。供應科匯報本月材料消耗采購情況及存在問題。
9. 機電管理中心匯報上月機電工作完成情況,平衡、協調、解決各單位機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匯報本月機電工作計劃、機電管理及安全工作重點。
10. 機電礦長總結工作及安排任務,提出工作要求及安排本月機電管理重點工作。
三、要求:
1. 會議遲到、早退罰責任人50元/次;未參加會議罰責任人200元/次;未按會議要求完成匯報工作罰責任人200元/次;未按時完成會議安排工作罰責任人200元/次;匯報工作不清不實罰責任人200元/次。
2. 各有關人員準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向機電礦長請假,不得隨意遲到、缺會、早退,會議時手機必須放到振動上,否則每次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每次罰款200元。
3. 機電管理中心負責會議通知,機電業務負責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會議簽到等。會議簽到、會議記錄要求單獨設專人記錄。
4. 會議結束后機電管理中心負責起草機電例會紀要,經機電礦長審核后及時下發各單位和部室并存檔備查。機電管理中心負責考核工作。
5. 礦各職能部門、各外委施工單位按會議要求提前準備匯報材料。認真落實完成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各級領導認真安排、檢查、考核、工作落實完成情況。機電管理中心督辦考核。
煤礦機電例會制度 [篇2]
關于印發《順興煤礦機電例會制度(試行)的通知》 礦屬各部門:
為了及時匯總近期的順興煤礦機電工作,合理安排新的工作,促使礦屬各部門加強溝通與交流,更好的協同合作完成機電工作,現將《順興煤礦機電例會制度(試行)的通知》印發給大家,請礦屬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順興煤礦機電例會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了對每月機電工作進行總結和對下月工作任務提前做好規劃,促進各隊室人員的溝通與合作,集思廣益,提出創新性及科學性的.工作方案,實現順興煤礦機電工作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通知
(一)時間:每月第一周周三上午九點
(二)地點:順興煤礦會議室
(三)議題:全礦當月機電所有事項及下月機電計劃安排
(四)主持人:機電礦長
(五)參加單位、范圍、人員:
機電隊、采剝隊、技術室、調度室、安監站、綜合辦、經營辦、煤場其他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機電負責人、地面各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機電負責人、設備管理負責人、駐礦有機電業務的單位參加。
(注:如例會日期與星期六、日相沖突,時間有變更,另行通知)
第三條 會議內容
(一)傳達貫徹公司及本礦關于機電管理方面的有關精神。
(二)下發各種管理制度、規范、標準、要求等,有針對性的學習相關的管理制度、系統圖紙、機電檢修標準和技
術規范。
(三)本礦及各單位用電情況
1. 本礦及各單位用電量及費用。
2. 各單位用電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何做好各單位的節能減排工作。
3.用電違章處罰情況。
4.用電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四條 總結上月機電主要工作和本月份機電工作計劃以及機電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需礦長協調解決的問題。完成下月工作有困難的,集體協商解決辦法,并落實督辦責任人。
第五條 匯報機電安全隱患存在的問題、處理情況、及考核情況,及本月機電安全的工作重點。
第六條 總結上月機電事故影響生產情況,包括影響原因、時間及處罰情況,并進行分析,提出檢修重點,制定相應措施,對本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第七條 總結上月設備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處理情況、處罰情況,通報本月全礦機電設備運行和機電管理考核情況,設備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采取措施等。設備組匯報本月檢查、維修、設備使用、設備配件采購消耗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匯報本月材料消耗采購情況及存在問題。
第八條 總結上月機電工作完成情況,平衡、協調、解決各隊室機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本月機電工作計劃、機電管理及安全工作重點。
第九條 機電礦長總結工作及安排任務,提出工作要求及安排本月機電管理重點工作。
第十條 要求:
(一)會議遲到、早退罰責任人50元/次:會議時手機必須放到震動或關機,否則罰款50元/次: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罰責任人50元/次:未按時完成會議安排工作沒有出具說明罰責任人100元/次:匯報工作不清不實罰責任人100元/次。
(二)機電隊綜合管理員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會議簽到等。
(三)會議結束后機電隊負責起草機電例會紀要,經機電礦長審核后及時下發各隊室并存檔備查,定期進行檢查。
(四)認真落實完成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煤礦機電例會制度 [篇3]
機電例會制度
一、會議要求:
1.各單位提前將機電例會材料報,上報材料必須由機電隊長審核。超過規定時間對機電隊長罰款50元,不上報對機電隊長罰款100元。
2.各有關人員準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向機電礦長請假,不得隨意遲到、缺會、早退,會議時手機必須放到振動上,否則每次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每次罰款100元。
3.會議結束后機電信息中心負責起草機電例會紀要,經機電副礦長審核后及時下發各隊。
二、參會人員:
每月由機電信息中心組織,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主持召開一次全礦機電例會,要求機電信息中心全體、綜采隊、連采隊、運轉隊、機電隊、車隊隊長、其他單位機電副隊長、機電技術員、供應站、駐礦有機電業務的單位參加,由礦機電業務負責人做好記錄。
三、會議內容:
1.由機電信息中心主任宣布機電例會開始,個人發言一般不超過3分鐘,講話要抓住重點。
2.通報前三季度機電考核情況。
3.各區隊上報前三季度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需礦解決問題。
4.機電信息中心各主管通報上月考核及下月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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