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審計的工作內容
現金審計的工作內容是什么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現金審計的工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借鑒!
現金審計的工作內容1 、了解現金內部控制制度。
主要是通過詢問,觀察等調查手段收集必需的資料,也可通過編制現金內部控制制度流程圖方法。一般情況,了解現金內控制度時,首先應注意檢查該制度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其次了解諸如款項的收支是否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是否存在與本單位經費無關的款項收支情況,出納與會計職責是否嚴格分離,現金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盤點、核對等等。
2、抽取并審查收款憑證。
如果被審單位現金收款內部控制不嚴,很可能會發生貪污舞弊或挪用等情況。
3、抽取并審查付款憑證。
檢查付款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核對現金付款憑證與應付賬款明細賬的記錄是否一致,再如核對實付金額與購貨發票是否相符等等。
4、評價現金內部控制制度。
審計人員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對現金的內控制度進行評價。評價時,應首先確定現金內控制度的可信賴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失控點,然后據以確定在實質性測試中對哪些環節可以適當減少審計程序,哪些環節應增加審計程序作重點審查,以減少審計風險。
5、核對現金明細賬與總賬的金額是否相符,如不相符,應查明原因,并作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6 、盤點庫存現金。
一是人員上采取多方共同盤點監督的方式。即盤點時被審計單位財會負責人、出納人員和至少兩名審計人員要始終在盤點現場,相互監督,防止出現違規操作。在盤點結束后,出納人員根據盤點情況填制的“庫存現金盤點表”要由上述三方共同簽證,作為審計工作底稿。
二是手段上采取突擊盤點方式。即事先不通知出納員,以防止其盤點前采取措施掩蓋弊端,達不到盤點的'目的。
三是時間上采取同時全面盤點方式。即審計人員要求出納員將現金全部放入保險柜暫作封存,并使出納員確定別處沒有存放現金及箱中現金是否都為其單位所有;同時,盤點的時間宜安排在營業前或營業后,避免現金收支的高峰時間。
四是操作上采取出納員盤點、審計人員監督的方式。審計人員不直接盤點現金,只是監督盤點,如果盤點揭示了庫存現金短缺或溢余,審計人員應要求再次盤點,并要求被審計單位確認盤點數據的正確性;同時在盤點時審計人員要檢查保險箱中的所有物件,確認有無利用白條或賬外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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