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指導內容
31.如何辦理云南籍省外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手續?
答:(1)沒有接收單位的,持《報到證》、畢業證,直接到生源所在地州、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2)有接收單位的畢業生就業手續的辦理:
①定向生、委培生或到省直、中央在滇單位就業的,培養學校將其《報到證》直接開到具體用人單位的,畢業生直接到用人單位報到。
②落實到我省各州、市所轄用人單位的,畢業生持畢業證、《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函,到有關州、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
③接收單位隸屬關系不明,培養學校將其派到云南省教育廳報到的,畢業生持畢業證、《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函,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手續。所需材料齊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④沒有具體接收單位,愿意將戶口、檔案暫留昆明市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可持《報到證》、畢業證,直接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檔案、戶口托管和就業登記手續。
32.如何辦理非云南籍省外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到我省就業的手續?
答:(1)非云南籍高校畢業生,持有畢業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函,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審批簽章的招生錄取名冊復印件等材料,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報到,所需材料齊全,1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2)除我省緊缺專業外,我省原則上不接收非云南籍中專畢業生。用人單位接收非云南籍緊缺專業中專畢業生,需將接收情況提前報送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審核批準后,方能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報送材料及全,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或辦理完畢。
33.如何辦理有就業單位畢業生的改派手續?
答:(1)已就業畢業生在三年擇業期內要求改派到新的就業單位的,持原《報到證》、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或接收函,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新的就業手續。
(2)省內院校已就業畢業生在三年擇業期內要求改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持《報到證》、原接收單位的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云南籍畢業生換發《登記證》,非云南籍畢業生換發到生源省(區、市)就業主管部門的《報到證》。所需材料齊全,1個工作日內完成。
(3)省外院校已就業畢業生在三年擇業期內要求改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持《報到證》、原接收單位的解除
就業協議的證明,直接到省畢業生服務中心或生源所在地辦理改派手續。
34.如何辦理超過三年擇業期畢業生的就業手續?
答:(1)超過三年擇業期未就業畢業生找到就業單位要求辦理就業手續的;已就業畢業生超過三年擇業期要求辦理就業改派手續的,由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2)超過三年擇業期未就業畢業生或已就業畢業生因特殊情況,需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手續或改派手續的按以下方法辦理:
①省內院校未就業畢業生持《登記證》或省外院校未就業畢業生持《報到證》、用人單位協議書或接收函,經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審核后,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所需材料齊全,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②已就業畢業生持《報到證》、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經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審查后,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所需材料齊全,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35.如何辦理《登記證》或《報到證》遺失補辦的手續?
答:(1)省內院校畢業生《登記證》或《報到證》遺失的,分別按以下三種情況辦理:
①省內院校畢業生離校一個月內遺失《登記證》或《報到證》的,由畢業生出具畢業證或身份證,填寫誠信承諾書,由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核查就業方案數據,補辦《登記證》或《報到證》。所需材料齊全,1個工作日內完成。
②三年內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登記證》遺失需要補辦的,可提供本人情況說明,以及是否回生源所在地進行擇業登記的證明(由畢業生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補辦畢業生就業登記證遺失證明。不能提供到生源地登記的證明,可在畢業生生源地有影響力的報刊上,登報遺失啟事,畢業生憑遺失登報啟事(原件)辦理。所需材料齊全,1個工作日內完成。
③三年內已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報到證》遺失需要補辦的,由報到單位出具是否已經報到或愿意接收的證明,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補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遺失證明。所需材料齊全,1個工作日內完成。 不能出具用人單位證明的畢業生不能補辦報到證遺失證明。
(2)省外院校畢業生《登記證》或《報到證》遺失,由畢業生與培養學校或培養學校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聯系補辦。
36.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登記證》辦理的聯系電話及管理部門電話是什么? 答: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871―5156863、5144557、5151087。
兩證辦理業務管理部門:云南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業務監督電話:0871-5157665、5157623。
37.高校畢業生如何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答:對當年畢業9月1日仍未就業并有就業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到其戶籍所在
地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后,就業服務機構為其辦理《失業證》。
38.高校畢業生在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后可以享受哪些就業優惠政策?
答:高校畢業生憑本人《失業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其戶籍所在地或就業所在地的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就業服務機構,可享受不超過6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免費就業指導、免費職業介紹服務和小額擔保貸款等優惠政策。
39.屬于就業困難人員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哪些就業援助政策?
答:對屬于就業困難人員的高校畢業生,可納入就業援助范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
40.高校畢業生在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后可以享受哪些免費就業服務?
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為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以下免費就業服務:辦理錄用備案和登記手續,登記和發布個人求職信息,保管檔案兩年,傳遞檔案,參加各種招聘交流會,開展素質測評,提供就業指導和咨詢等免費就業服務。
41.高校畢業生創業時如何參加創業培訓?
答:高校畢業生憑《失業證》、身份證等證件就可以到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
42.高校畢業生創業時能享受創業培訓補貼嗎?
答:高校畢業生憑到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后,并領取營業執照的,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按每人不超過13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創業培訓補貼。
43.高校畢業生創業時,辦理工商登記可以享受哪些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減免?
答:首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 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城市道路占用費中的經營性占道及經營性臨街雨棚收費,以及中央和省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4.高校畢業生創業時,申辦營業執照需要多長時間?
答:高校畢業生申辦營業執照時,工商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
45.高校畢業生創業時,在辦理工商登記時有沒有出資額度的限制?
答: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在申請個體工商業、合伙企業或獨資企業在申請工商登記時,一律不受出資額限制。
46.高校畢業生創業時,對經營場所的限制有哪些放寬?
答:創業的大學生畢業生可以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47.高校畢業生創業時,在稅收方面可以享受哪些減免?
答:從2009年1月起,高校畢業生在我省創業并從事個體經營,且月營業額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內的,2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高校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相關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從事個體經營的,營業稅起征點從1200元提高到3000元。
48.高校畢業生創業時,可以享受多少金額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答:對從事個體經營且首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省級勞動保障部門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標準是:帶動我省3人至5人(含5人)就業的,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帶動我省6人以上就業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49.高校畢業生創業時,能享受哪些社會保險方面的優惠政策?
答:高校畢業生創業時能享受多項社會保險優惠政策:
(1)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及其所招用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均可享受社會保障優惠。
(2)在3年內可按上年度統籌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依照當地政府規定的費率繳納單位和個人的醫療保險費。登記參保時,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尚未公布的,可暫時使用上前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繳費,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后即行調整。招用人員的醫療保險費按照當地規定的比例,由經營業主和招用人員共同繳納。
(3)首次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為雇工申請參加工傷保險,采取一類行業選擇以工資總額、經營面積的一定比例或定額等方式參加工傷保險;也可按工程總造價或噸煤等定額的方式參保。參保人員實行實名制的動態管理辦法。
(4)高校畢業生成功創辦企業的,招用我省就業困難人員(包括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女40周歲和男50 周歲以上的“4050”人員、殘疾人和完全失去土地未就業的生活困難人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應繳部分的補貼。
50.高校畢業生在在進行工商登記后,如何享受社會保險方面的優惠政策?
答:高校畢業生在進行工商登記后,應及時到登記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社會保險優惠申請書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繳費并領取社會保障卡后享受有關待遇。
51.高校畢業生創業時可以申請創業小額貸款嗎?
答:我省城鎮登記失業的各類院校畢業生,申請辦理個體經營、創辦企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創業小
額貸款。
52. 高校畢業生創業時申請的創業小額貸款可以享受貼息嗎?
答:對高校畢業生創業從事微利項目(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項目)的創業小額貸款,可按規定享受據實全額貼息。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展期和逾期貸款不予貼息。
53.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小額貸款的最高額度是多少?期限是多長?
答:從事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可按每人最高不超過5萬元申請創業小額貸款;創業成功后招用失業人員就業,可按招用人數每人5萬元以內,申請總額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小額貸款。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失業人員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小額貸款。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的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54.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創業小額貸款?
答:申請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憑身份證和創業計劃書,向縣級(含)以上的具體承辦單位(包括就業經辦機構、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個私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具體承辦單位推薦初審后,由創業人員向經辦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填寫《云南省創業小額貸款申請審批表》,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貸款資料。經具體承辦單位審核、縣級就業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進行擔保和貼息審查、農村信用社審批并與創業人員簽訂借款合同后,在3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55. 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小額貸款時本人是否需要提供擔保?
答:高校畢業生創業申請創業小額貸款的,實行創業小額貸款統一擔保,對創業者實行免擔保。
56.申請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選擇具體承辦單位時可有限制?
答:申請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選擇任何一家具體承辦單位提出創業申請。
57. 申請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向承辦單位提出創業申請后,可享受哪些服務?
答:申請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向具體承辦單位提出創業申請后,可享具體承辦單位提供的創業政策咨詢和創業指導服務;對確定扶持的創業推薦和審查創業項目,需要培訓的可參加具體承辦單位組織的創業培訓;項目確定后,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辦理工商登記時,具體承辦單位可提供幫助;對實現創業的人員,具體承辦單位可為其介紹創業導師,通過自愿交流、雙向選擇的方式對創業人員提供成本核算、創業定位、企業發展等方面的咨詢服,并對創業人員給予跟蹤指導,積極協助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58.申請到創業小額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如何還貸?
答:申請創業小額貸款的高校畢業生自貸款發放后第四個月起,以按月還款方式開始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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