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評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申請調查取證期限,關于申請調查取證期限的介紹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舉證時限是指法律規定或法院、仲裁委員會指定的當事人能夠有效舉證的期限。
2、舉證時限是一種限制當事人申訴與訴訟的行為。
3、如果當事人沒有在法律規定或仲裁委員會、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4、逾期舉證的仲裁委將不予組織質證。
5、因此不予質證實際是否定了逾期證據作為裁判的依據。
6、另外《證據規定》還明確了舉證時限屆滿后,當事人所提交的證據如果不是新的證據,將不予采納。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上一篇:美國颶風叫什么名字 美國颶風是什么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