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退休管理規章制度
員工退休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所以我們要制定一些員工退休管理的規定。下面是百分網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企業員工退休管制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員工退休管理制度一、 員工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不需經本人提出申請,各部門應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并在達到退休年齡后的一個月內辦完有關手續,不再列入在編人員。
二、 退休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的年齡退休,未達到年齡提前退休者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 員工雖已達到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辦理延期退休手續。
四、 不具有退休條件,但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五、 各部門每年年初應填寫本年度員工退休人員名冊,做到按時退休。
六、 辦理人員退休,應按各部門管理權限報經批準,查對本人工資臺賬,計算并填寫測算統計表,連同審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七、 退休人員勞保福利規定:
1、 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員工,按政府勞保規定,由財務部按退休標準計發退休費,不再列為在編人員。
2、 領取退休費的職工,享受本單位在職員工洗理費標準。
3、 退休員工,享受國家的副食品補貼。
4、 員工退休后,其醫療待遇,直系供養親屬醫療待遇不變,外購藥品憑醫院外購單予以報銷。
5、 退休員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直系供養親屬救濟費標準同正式員工。
八、退休人員的檔案:
1 人力資源部建立退休人員檔案,對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有系統地記載,定期統計、歸檔。
2 建立部門退休人員檔案,包括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家庭住址、技術專長等。 3 對退休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隨時登記并統計退休人員情況。
公司員工退休管理辦法1.總則
本公司為鼓勵職員長期服務于公司,為了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公司工作達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職員,訂有1年以內期間的雇用契約者除外。
3.種類
3.1正常退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務滿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務20年以上,年齡滿50周歲;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條件后,經總經理認為必要時予以核定,可延長服務期間,至年齡滿60周歲為止。
3.2命令退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齡滿60周歲;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喪失或因身體殘廢不能勝任職務。
4.退休金的給付
4.1退休金的種類: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務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職員就上列兩種任擇一種,但確定后中途不得變更。
服務5年以上未滿15年者僅可采用第一種。
4.2基數——以退休職員最后6個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職務津貼)總數為一個基數。服務滿5年者,給付10個基數,每增1年加付2個基數;滿15年時,給付30個基數;滿15年至滿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個基數;滿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最高以10個基數為限;對于延期退休期間,其年資滿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
4.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時,除給付一次退休金15個基數外,另給付年金。服務滿5年者,年金之月額按1個基數的16%計算,以后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達到正常退休年齡以前,每提前一年減少基數4%。
5.退休金的加發
5.1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而功績昭著者,可經總經理擬定提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核定,加發退休金。
5.2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規定的退休職員,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系因公傷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條第2項加付20%,年金一律按1個月基數的50%給付,其服務未滿5年者以5年計。
6.傷病的認定
6.1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所稱的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以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者為準。
6.2本辦法第5條第2項所稱的因公傷病系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6.2.1因執行職務所導致的危險而致傷病者;
6.2.2因特殊職業病者;
6.2.3在工作處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險而致傷病者。
7.服務年資的計算
7.1服務年資系按進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計算。退休之日以職員退休的月份為準。未滿1年的尾數,其為6個月以上者以1年計算,不滿6個月者以半年計。
7.2屬于下列各項期間,不予計入職務年資:
7.2.1屬于一年以內期間的勞動合同期間;
7.2.2停職期間,但非因公傷病,請假在兩個月以內者,不受此限。
8.年齡的認定
依據戶口本所記載的資料為準。
9.給付期間
一次退休金于職員經核準退休辦妥離職手續后即予給付。
10.年金的給付期間及調整
本公司調整職員薪津時,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調整。
11.早期退休的核準
職員早期退休者須經總經理室指定或經申請核準。未經核準而離職者,以辭職或解聘論,其退職金依照本公司“職員退職金給付規則”的.規則給付。
12.年金的轉讓與轉換
12.1退休職員支領年金的權利不得轉讓他人;
12.2退休職員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繼續經營或轉移給其他公司經營時,依其服務年資,并按本規則第四條第2項的規定換算一次退休金基數,對已領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應全額扣除。
13.年金的停止
支領年金之退休職員死亡時,其支領年金的權利應即停止。
14.獎金的給付
退休職員服務最后一日歷年的獎金仍予給付。如為上半年內退休者,其一季獎金按實際服務月數比例給付;如為下半年內退休者,其冬季獎金亦按實際服務月數比例給付。服務月數按十足計算,即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不計。獎金給付時間與本公司在職職員者相同。
15.不適用的規則
本辦法實施后本公司“職員退職金給付規則”仍屬有效,但不適用于職員退休。
16.附則
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同。
民營企業員工退休管理制度(一)規章概述
退休是指員工到一定年齡,從工作崗位上退職,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事活動。員工退休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項內容,體現公司對員工的尊重和關愛,。對于退休員工,企業要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多照顧他們,使之老有所養,安度晚年。因此,制定員工退休管理辦法應當充分體現這一精神。
(二)主要內容
該規章的主要內容包括員工退休的條件、待遇、退休金的發放等。
(三)制作要求
制定員工退休管理辦法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制定該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因此,規章中要充分考慮退休人員對企業的貢獻以及國家相應的退休政策,為職工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2.明確退休的條件和退休金的種類和給付方法。現在大多數退休金的發放都通過銀行,要告訴職工領取退休金的具體途徑。
3.企業應當設立相應的退休人員管理部門,使退休職工的生活有人負責,體現社會主義企業的優越性。
(四)范本
格式一____公司員工退休管理辦法
年 月 日發布( )人字第 號
1.總則
本公司為鼓勵職員長期服務于公司,為了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公司工作達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職員,訂有1年以內期間的雇用契約者除外。
3.種類
3.1正常退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務滿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務20年以上,年齡滿50周歲;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條件后,經總經理認為必要時予以核定,可延長服務期間,至年齡滿60周歲為止。
3.2命令退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齡滿60周歲;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喪失或因身體殘廢不能勝任職務。
4.退休金的給付
4.1退休金的種類: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務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職員就上列兩種任擇一種,但確定后中途不得變更。 服務5年以上未滿15年者僅可采用第一種。
4.2基數——以退休職員最后6個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職務津貼)總數為一個基數。服務滿5年者,給付10個基數,每增1年加付2個基數;滿15年時,給付30個基數;滿15年至滿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個基數;滿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
最高以10個基數為限;對于延期退休期間,其年資滿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個基數。
4.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時,除給付一次退休金15個基數外,另給付年金。服務滿5年者,年金之月額按1個基數的16%計算,以后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達到正常退休年齡以前,每提前一年減少基數4%。
5.退休金的加發
5.1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而功績昭著者,可經總經理擬定提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核定,加發退休金。
5.2本辦法第3條第4項第2款規定的退休職員,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系因公傷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條第2項加付20%,年金一律按1個月基數的50%給付,其服務未滿5年者以5年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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