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職責范文
市城市低保機構主要職責:
(一)起草全市城市低保有關文件,制定城市低保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適時提出調整城區城市低保標準的建議,并承擔所轄縣保障標準備案的具體工作。
(三)指導、監督、檢查縣(區)的城市低保工作。
(四)編制城市低保年度資金需求計劃,負責提出全市城市低保資金的分配方案和對資金使用的監管。
(五)受理公眾有關城市低保的咨詢和投訴,負責全市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復議工作。
(六)負責市相關部門有關城市低保工作的協調,制訂與城市低保有關的優惠政策,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城市低保統計和低保信息管理。
(八)制定城市低保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工作。
一、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編制城市低保工作計劃,組織落實低保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城市低保標準,并負責標準的調整和上報備案工作。
三、編制城市低保資金需求計劃,負責提出城市低保資金的分配意見和對資金的監管。
四、負責城市低保對象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核發城市低保金領取證件。
五、指導、督促、檢查街道辦事處(鄉鎮)和居委會的城市低保工作。
六、開展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和向上級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七、受理公眾有關城市低保的咨詢與投訴,查處有關城市低保舉報、投訴事項,負責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復議工作。
八、負責城市低保數據的統計匯總和檔案管理工作。
九、負責街道辦事處(鄉鎮)、社區居委會城市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低保所工作服務承諾書
我代表赤鷲鄉低保所就優化我鄉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鄭重作出以下服務承諾:
1、嚴格依法行政,秉公辦事,決不允許利用職權“吃、拿、卡、要”。
2、堅持服務至上,文明辦公的服務理念。熱情接待到低保所辦事、上訪、咨詢人員,做到熱情、耐心、務實、盡心盡責為民排憂解難。
3、對前來辦理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非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群眾,只要相關材料齊全,立即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4、對申請辦理城鎮低保的居民,根據(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員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公示時間另計)。
4、對來訪群眾做到熱情接待,認真詳細答復,不敷衍推諉。
以上服務承諾,請廣大干部群眾,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予以監督。承諾不兌現,我將負主要責任,甘愿接受組織的問責。
監督電話:8853341
承諾人:陳艷瓊
XX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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