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月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規范安全監理行為,完善安全監理工作制度,確保監理合同按約定順利完成,保證所轄標段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北京地鐵4號線第五總監辦特制定本監理辦的。
1、在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總監辦安全工程師應定期組織并主持本合同各方代表參加安全監理例會,監理例會是合同各方溝通情況,交流信息,協調處理,研究解決合同履行中存在安全問題的一種主要溝通方式。
2、安全監理例會應每半月召開一次,日期根據工作安排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臨時決定并通知。
3、安全監理例會參加單位及人員
(1)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各有關專業工程師及各標段駐地組長(安全員);
(2)各施工標段的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安質部長、安全工程師,各專業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
(3)建設單位的駐地代表;
(4)根據會議議題,可邀請軌道公司、項管處有關領導或其它單位有關人員參加。
4、安全監理例會的主要議題:
(1)通報本期各標段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及各有關單位、總監辦及駐地辦在本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2)檢查上次例會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的原因;
(3)確定和安排下期安全控制的目標和措施,以及總監辦下期工作的具體安排;
(4)了解并分析各標段施工過程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解決。
5、例會準備工作
總監辦和駐地辦應在開例會之前,及時收集匯總有關情況,做好安全例會準備工作。
(1)了解上次會議決議落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2)準備會議材料,確定有關事項處理原則和方案;
(3)與各方通報情況,交換意見,督促其做好準備;
(4)安全監理例會由總監辦專人負責記錄。
6、會議紀要由總監辦根據會議記錄整理,主要內容包括:
會議地點及時間;會議主持人;與會人員簽到;會議主要內容:決議事項及其負責落實單位,負責人及時限 ,其它事項;例會上不一致的重大問題,應將各方對立的意見記入其它事項中。
7、會議紀要及內容準確如實,簡明扼要;會議紀要須經總監理工程師審閱,由各方代表會簽;會議紀要印發至參加會議的各方單位,并有簽收手續。
8、會議紀要中的決議事項,監理應督促有關單位在約定時限內落實。
監理月安全例會制度 [篇2]
1、 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委托的代表主持召開例行現場安全會議。
2、 通過安全監理例會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所發現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各類情況進行點評;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商討解決的辦法;對有關重要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重要事項作出決定。
3、 安全監理例會在通常情況下每月召開兩次,時間安排在每月1日和15日,與其他監理例會合并召開。
4、 安全監理例會的議程:
a施工單位匯報當期工程施工中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情況;
b上次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主要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以及解決措施和計劃;
c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析,提出當前存在的問題,要求承包人及有關各方予以改進。
監理月安全例會制度 [篇3]
一、安全例會召開時間與參會人員:每周召開工程例會一次,會議由總監主持,各單位項目經理、主要負責人、安全員參加。例會實行簽到制。
二、會議內容:
1、匯報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整故,限期完成;對遵守安全紀律,不違章作業的單位給予表揚,預防和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制定下周安全檢查計劃,預測下步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安全管理的重點,制定出預防措施。
三、作好例會記錄,并經整理后作為工程管理資料存檔。
xx-xx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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